关于命名南充市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第二批)的决定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社科联,市级社科学会(协会、研究会),驻市高校社科联(科研处),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和《四川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加强社科普及载体建设,根据《南充市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组织开展了南充市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第二批)申报工作。经初审、专家评审、市社科联党组研究、市委宣传部审定,认定青少年法治教育普及基地等9个基地为南充市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第二批)(见附件)。
被认定为南充市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第二批)的单位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工作理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在社科宣传普及工作中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科普及活动,深入宣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大力普及社会科学知识、传播社会科学思想、弘扬社会科学精神、促进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筑牢全市人民团结奋进的共同思想基础,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南充作出积极贡献。
南充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