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基地考核评估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建设和管理,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根据中共南充市委宣传部、南充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印发〈南充市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宣发〔2023〕23号)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和《四川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以普及社会科学知识、传播社会科学思想、弘扬社会科学精神、促进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升为宗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基本原则
考核评估坚持客观公正、标准公开、程序透明、以评促建原则,引入竞争机制,实施动态管理,按照能上能下、严进宽出要求,以“基础条件好、组织管理好、队伍建设好、活动开展好、社会效益好”为标准,以考核评估不断促进基地整体建设发展和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发挥“示范、带动、辐射”作用。
三、总体目标
不断加强对基地的管理指导,做到依法监督、规范运行、发挥作用。各基地要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更好发挥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社科普及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基地建设与管理,不断深化社科普及宣传工作,更好发挥基地优势资源平台作用;努力创新社科普及工作方式方法,拓展社科普及渠道,充分运用新媒体融媒体和现代科技手段,创新开展科普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受众面;不断加强对党的创新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大力普及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积极健康向上的现代人文精神,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养做出贡献。
四、考核评估的内容
见附表《南充市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基地评估表》。
五、考核评估的组织实施
1.考核评估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共同组织实施,市社科联社科普及部具体执行。
2.考核评估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现场实地考评或会议集中评审(会后实地抽查)两种形式进行。采用自评和实地考察、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开展。
3.现场实地考评采取听取基地工作汇报,实地考察社科普及设施,查看社科普及活动(包括计划、总结、资料、图片等记录)台帐,对照考核评估内容逐项打分,最后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评估意见。
4.会议集中评审采取听取基地工作汇报,查看社科普及活动(包括计划、总结、资料、图片等记录)台帐,对照考核评估内容逐项打分,最后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评估意见。根据会议集中评审情况对部分基地进行实地抽查,若发现情况不实的作不合格处理。
5.考核评估按百分制计分方式进行,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90分(含)以上为优秀,80分(含)至89分为合格,79分(含)以下为不合格。
六、考核评估结果运用
坚持“激励先进、淘汰后进”原则,对评估为优秀的基地优先作为全国社科组织先进单位推荐、省级社科普及基地创建、市级哲学社会科学普及规划项目申报立项、社科普及经费资助等的对象。对评估为不合格的予以警示,限期1年整改,经整改复查仍不能达标的予以摘牌。
七、附则
1.本办法解释权归南充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